河北海事局与北京市地方海事局签订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共管协议

河北海事局  2021-07-30 1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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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与北京市地方海事局在航运公司管理、辖区水域安全监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海事发展,7月29日上午双方在京通大运河(北京)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共管协议书》。部海事局执法督察处郑松传二级巡视员与部海事局安全处吴延国副处长,河北海事局牛国旗副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北京市交通委水运处(地方海事局)焦桐敏处长及一行参加了协议签订仪式。

首先北京市地方海事局焦桐敏处长、河北海事局牛国旗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简要介绍了各自辖区的监管现状以及近年来单位的发展情况。随后双方结合辖区航运公司监管、渡口渡船旅游船艇等海事监管业务方面密切相关等特点,从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船舶现场监管、船员管理协同发展等方面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等方面的共同愿景和责任出发,签订了《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共管协议书》。共建协议内容主要包含: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推进船员管理协同发展;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海事业务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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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海事局对协议双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指导,并对双方的合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吴延国副处长要求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隐患排查,做好闭环管理,在大运河通航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上精诚合作,共同加强水上应急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船岸互动,提升岸基保障能力,切实提升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水平。郑松传二级巡视员指出:京冀海事秉承“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发展理念携手共建,达成安全共管协议,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一项具体举措。希望双方在部海事局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大运河保护和水上交通安全,发挥各自优势,为大运河水上交通保驾护航,为服务运河经济发展做好先行。

最后双方就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搜救体系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合作空间,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并参观了京通大运河二号码头及相关船舶设施。

下一步,双方将认真落实部海事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及本次活动达成的共识,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措施,共同推进海事监管举措创新、共同探索海事人才培养途径。为大运河安全通航保驾护航,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及大运河“水清、河畅、岸绿”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