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关于全面实施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举措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2-01-01 10:45:19

为更好地服务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建设,进一步提升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水平,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畅通的服务,按照河北海事局“冀海港湾”海事特色政务品牌创建要求,河北海事局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辖区实施若干便民服务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服务

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办理海事政务服务事项时,海事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海事管理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二、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理服务

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申请办理海事政务服务事项时,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申请材料暂缺的,申请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保证在承诺的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河北海事局根据已提交的材料先行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等事项。

三、海事首席服务官服务

针对船舶落户、公司审核、船员换证等海事业务设置首席服务官,深入了解并提供帮助,主动对接辖区企业群众、企业需求,精准纾难解困,让企业、群众“少跑弯路”,打通海事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海事移动政务服务

针对辖区企业群众需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宣讲、咨询帮办、集中业务办理、证书发放等方式,设立移动政务大厅、流动政务窗口,深入基层、企业、校园等一线单位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五、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全年服务不打烊”服务

针对辖区企业群众需求,利用线上随时办、线下预约办,实现全年可以办理海事服务事项,真正实现“全年无休日、服务不打烊”。

六、海事跨部门、跨级别政务服务事项联动服务

河北海事局在办理政务时,如一件事涉及不同层级的单位或相同层级单位的不同处室、部门联合办理或协同办理,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原则积极开展海事联动服务。

七、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帮办服务

河北海事局全面实施线上、线下的帮办服务,详细回答咨询问题,告知规定、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帮助填表、完善资料,帮助完成网上业务申办。

河北辖区广大企业群众,如有相关需求,符合便民服务举措的申请条件,可以填写申请表格,享受海事便民服务举措,具体事项可咨询河北海事局及各分支机构政务中心,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河北海事局及各分支机构政务中心联系电话

 


 

 河北海事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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