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
1 | 冀海事罚字20170****1000035号 | “华融3”轮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料油案 | 华融(宁波保税区)华创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 宣强 | “华融3”轮2017年10月11日0230时至10月12日0220时在黄骅港煤炭港区201泊位靠港停泊期间,使用的船舶用燃料油硫含量为为0.890%m/m,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的要求 |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 | 缴纳罚款,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大港海事处 | 2017.11.01 |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