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沧州大港海事处)-“华融3”轮

沧州海事局  2017-11-02 11:48:21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冀海事罚字20170****1000035号

“华融3”轮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料油案

华融(宁波保税区)华创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宣强

“华融3”轮2017年10月11日0230时至10月12日0220时在黄骅港煤炭港区201泊位靠港停泊期间,使用的船舶用燃料油硫含量为为0.890%m/m,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的要求


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

缴纳罚款,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大港海事处

2017.11.01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