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0-03-06 16:05: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有效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河北海事局制定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七项服务举措,现通告如下:

一、创新水工项目审查方式。通过线上审批方式远程开展涉水工程许可工作;为急需开展专家咨询、评审的水工项目提供函审咨询。

二、支持涉水工程复工。在建涉水工程因疫情原因造成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但未及时续办的,在相关施工条件、环境等要素未发生变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并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其持有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

三、支持船舶修造企业复工复产,推行新造船舶试航远程备案制度,实行远程非接触式现场监管,对于大型受限试航船舶实施在VTS水域内全程跟踪服务。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预约办理方式,逐步恢复非异地船舶重要日期确认和船舶吨位丈量抽查工作。

四、推行海事政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广泛公布网上办理海事政务的网址及微信公众号的名字和办理路径,制作简便易懂的办理讲解视频,推荐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手机微信公众号办理海事政务,相关证书直接快递送达。对于只能现场办理的海事政务提供预约办理。

五、推行相关证书延期办理和预约办理。对于国内航行船舶,其船舶、船员、船公司、防污染等相关证书如在疫情期间到期且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延期办理。对于国际航行船舶,优化业务办理环节和流程,采取提前预约、网上初审、现场核验、证照快递的方式办理,制定船员证书办理统一表格,在系统上传影印件,实现无纸化办理。

六、保障旅游船艇安全复航。指导旅游船艇运营企业做好安全自查、防护用品配备、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旅游船艇复航前分批次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强化复航船舶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

七、支持辖区船员体检机构在符合地方卫生、防疫相关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和条件下,开展船员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