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10•19”“仕泰XXX”轮与“三无”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沧州海事局  2021-03-30 17:26:32


一、事故概况和调查情况

   (一)事故概况    2020年10月19日0436时,空载“仕泰XXX”轮与一艘“三无”渔船在位置38°24′.81N/117°59′.24E附近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无”渔船沉没,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3万元,构成一般等级事故。

(二)调查取证情况

事故发生后,沧州海事局于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询问当事双方船舶船上人员、现场勘验、船舶油漆取样送检、调取沧州VTS监控及AIS轨迹资料等途径,获取相关证据材料。

二、事故船舶概况

(一)船舶基本情况

1.仕泰XXX”轮

船名:仕泰XXX;             船籍港:广州;   

类型:运泥船;              航区:沿海;

总吨:2245;                净吨:1257;     

参考载重吨:3456吨;        总长:76.20米;

型宽:16.00米;             型深:5.38米;

主机型号:YD-100

2. “三无”渔船

船体材料:钢质;         船舶种类:渔业捕捞船;

船长:17.5米;           船宽:4.1米。           

(二)船舶营运情况

1.“仕泰XXX”轮

船舶所有人:广州市仕泰海运有限公司、许XX。

船舶经营人:广州市仕泰海运有限公司。

2.“三无”渔船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为凡XX。该船未在渔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海系从事打渔作业。

(三)“仕泰XXX”轮公司管理情况

DOC证书显示,“仕泰XXX”轮经营人是广州仕泰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泰公司),证书编号XXXXXX。

《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年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港澳航线货运输、内贸普通货物运输等,公司法人代表是谢XX。

(四)船上人员情况

1.“仕泰XXX”轮

共计8人,分别是余XX、张XX、马XX、王XX、徐XX、柯XX、陈XX、潘XX。

事故发生时,余XX、张XX两人在驾驶台,张XX操纵船舶。

2.“三无”渔船

事故发生时,船上共计2人,相关信息如下:

凡XX,男,无渔业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顾X,女,无渔业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其中,顾X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凡XX生还。事故发生时,凡XX在驾驶船舶。

(五)船舶证书情况

1.“仕泰XXX”轮

经核对相关船舶证书,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主要内容

发证机关

1

海上船舶吨位证书

有效期:长期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2

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

有效期2020年5月28日至2024年10月26日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3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有效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4年10月26日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4

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有效期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26日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5

国籍证书

有效期2020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日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6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有效期至2020年6月3日2025年6月1日

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表1:“仕泰XXX”轮证书信息

2.“三无”渔船

当事方不能提供船舶证书相关资料,该船为自造用来捕鱼船舶,无船号、未登记、无证书渔船。

(六)船舶载货情况

事故发生时,“仕泰XXX”轮处抛完泥后空载返回施工现场途中。经现场勘验,该轮当时船尾吃水2.7米,艏吃水0.7米。

“三无”渔船空载出港航行途中,船舷上沿距水面高度0.95米,推测吃水约0.5米。

(七)船舶设备情况

1.“仕泰XXX”轮

(1)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航行设备情况

名称

型号

数量

AIS

SPAT-1000A

1

GPS

GPSMAP152C

1

标准磁罗经

CPT-130

1

操舵磁罗经

LCT-165

1

测深仪

DS207

1

导航雷达

KR-1968-H

1

表2:“仕泰XXX”轮证书信息

(2)现场勘验驾驶台航行设备情况

名称

型号

数量

AIS

XA-198

1

GPS

GPSMAP152C

1

标准磁罗经

CPT-130

1

操舵磁罗经

LCT-165

1

测深仪

DS207

1

导航雷达

KR-1968-H

1

表3:“仕泰XXX”轮证书信息

根据现场勘验结果,“仕泰XXX”轮实际使用AIS设备型号与船舶检验证书登记情况不符。

2.“三无”渔船

该轮仅有一台AIS设备(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已损坏),无导、助航设施,船头右舷有1个灯杆,灯杆顶部有1个黄色闪光灯,开关处于开启位置。事发时,照明灯处关闭状态,黄色闪光灯开关处于开启状态。

三、气象、水文及通航情况

(一)气象情况

西南风3-4级,能见度4-5海里。

(二)水文情况

事发地为涨潮近平潮。

(三)事故海域通航情况

事发位置位于黄骅港255#灯浮至253#灯浮之间航道北边线附近水域,“三无”渔船后方有1艘同时出海的不知名渔船。事发时,除“仕泰XXX”轮外,附近无过往商船或其他施工作业船舶。事故水域海图水深约7米。

四、现场勘验情况

(一)“仕泰XXX”轮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人员对“仕泰XXX”轮进行了现场勘查,情况如下:

1.船名:“仕泰XXX”轮。

2.“仕泰XXX”轮船艏球鼻首右侧外壳板有明显擦痕,擦痕处有点状蓝漆,擦痕面积约1.2米×0.80米。擦痕中心位于艏吃水线标志前约0.48米,距龙骨高度约2.4米,点状蓝漆距龙骨高度约2.8米。

3.船艏球鼻首右侧外壳板两条加强筋沿水平方向有擦碰痕迹,擦痕长度分别为3.1米、3.3米,两条加强筋间距约0.5米。

4.球鼻首前端有两处明显凹陷,第一凹陷处中心点距龙骨高度约1米,凹陷面积约0.5平方米,第二凹陷处中心点距龙骨高度约2.4米,凹陷面积约0.28平方米。球鼻首第一凹陷处上方有擦碰痕迹,擦痕处附有蓝漆和绿漆,擦痕中心点距龙骨高度约1.5米,擦痕面积约0.3平方米。

(二)“三无”渔船

现场勘验情况如下:

1.无船名、船籍港及其他标识。

2.驾驶台顶沿朝船头方向有低压照明灯1个,功率100w,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右舷靠近船艏位置有灯杆1杆,顶部有黄色闪光灯1个,灯杆中间部位有工作灯1个,只有灯罩无灯泡,未发现其他照明设备。

3.驾驶台整体向左倾斜约3°,右侧外墙面有擦碰痕迹,痕迹呈三角形且附有红色油漆,痕迹下沿距甲板高度约1.05米,水面高度约1.95米,下沿距上沿边缘(三角形斜边)约2.7米,痕迹水平方向长度约2.6米。驾驶台顶右侧挡水板有向里凹陷痕迹,最大凹陷深度约0.15米。

4.驾驶台内操纵杆处于停车位置,油门杆处于半速位置。

5.右舷舷墙有向里凹陷痕迹,痕迹处附有红色油漆,痕迹水平方向长度约2米,凹陷距船尾约5.1米处有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两条裂缝,垂直甲板方向裂缝长度约0.4米,水平方向裂缝约0.45米。

6.右舷舷墙有两条水平方向擦碰痕迹,舷墙上沿由前向后擦碰痕迹长约4.55米;舷墙下沿护舷材上有痕迹自船舯后开始向船艉方向延伸约6.46米。两条水平方向擦碰痕迹间距约0.5米,舷墙下沿护舷材水面高度约0.9米。

(三)取样送检情况

调查组人员对两轮疑似碰撞、擦碰处的油漆进行取样、封存、送检,经检测“仕泰XXX”轮球鼻首处外来油漆与“三无”渔船油漆样品一致。

五、基本事实分析认定

(一)碰撞事实的认定

1.根据当事人陈述,“三无”渔船当事人凡XX在“仕泰XXX”轮与“三无”渔船碰撞接触过程中由于惯性落水,凡XX能够指认出肇事船舶。

2.根据油漆检测报告,“仕泰XXX”轮球鼻首处外来油漆样品与“三无”渔船油漆样品均为表层绿色、第二层红色、第四层蓝色、第五层红色,且油漆种类一致。

3.2020年10月19日0436时,“仕泰XXX”轮轨迹与一雷达回波轨迹重合,且之后“仕泰XXX”轮出现明显降速和转向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认定两船存在碰撞的事实。

(二)  事故时间和地点的认定

事故时间:2020年10月19日0436时;

事故地点:38°24′.81N/117°59′.24E

认定理由:

1.2020年10月19日0436时,“仕泰XXX”轮位于位置点38°24′.81N/117°59′.24E,航速7.1节,航向235度;0437时,“仕泰XXX”轮位于位置点38°24′.71N/117°59′.07E,航速降到最低,航速5.0节,航向233度。此过程,“仕泰XXX”轮位于253#灯浮和255#灯浮之间,由外向里在航道内延北边线航行。

2.2020年10月19日0436时至0438时,“仕泰XXX”轮与一无名雷达回波重合。

经过轨迹比对,可确定“仕泰XXX”轮和“三无”渔船于2020年10月19日0436时碰撞接触并开始降速和转向。经测定,结果如下:

(1)碰撞时间。

2020年10月19日0436时。

(2)碰撞地点。

GPS位置38°24′.81N/117°59′.24E,位于综合港航道253#灯浮和255#灯浮之间,航道北边线附近。

(三)碰撞过程

综合分析碰撞过程如下:   

“仕泰XXX”轮球鼻首前端第一处凹陷首先与“三无”渔船右舷舷墙碰撞,“三无”渔船右舷舷墙出现裂缝,船体右倾并右转。“仕泰XXX”轮球鼻首前端第一处凹陷上方擦碰痕迹处与“三无”渔船驾驶台右侧外墙面接触并向“三无”渔船船尾方向滑动。“仕泰XXX”轮球鼻首前端第二处凹陷与“三无”渔船驾驶台顶右侧挡水板擦碰并向“三无”渔船船尾方向滑动,“三无”渔船驾驶台顶挡水板向里凹陷,加剧“三无”渔船向右转动。“仕泰XXX”轮球鼻首右侧外壳板加强筋与“三无”渔船右舷舷墙上沿和舷墙下沿护舷材发生剐擦,加剧“三无”渔船右倾和右转趋势。之后“三无”渔船船体与“仕泰XXX”轮船艏右侧外壳板擦碰,最终翻扣。

六、事故经过

(一)“仕泰XXX”轮

2020年10月19日0000时,“仕泰XXX”轮载4000吨泥,自黄骅港综合港区施工水域开往抛泥区抛泥。

19日0200时,张XX操纵船舶进港,无协助望值班人员。

19日0430时,“三无”渔船经过255#灯浮,“仕泰XXX”轮航速7.1节,航向约240°,两轮相距约1.41海里。

19日0432时,“仕泰XXX”轮航速约7.0节,航向约240°,距“三无”渔船约1.1海里。

19日0433时,“仕泰XXX”轮右舷过253#灯浮,航速约7.0节,航向约239°,距“三无”渔船约0.67海里。

19日0436时,两船发生碰撞,“仕泰XXX”轮航速约7.1节,航向约235°。

19日0437时,“仕泰XXX”轮航行至位置38°24′.71N/117°59′.07E,航速约5.0节,航向约233°。

19日0439时,“仕泰XXX”轮航行至位置38°24′.62N/117°58′.91E,航速约6.1节,航向约251°。

(二)“三无”渔船

2020年10月19日0400时,“三无”渔船自综合港区二十万吨码头东侧起锚,航速6节至7节,船头右舷黄色闪光灯开启,驾驶台前“大灯”未开启,无AIS设备。凡XX驾驶船舶,顾X在驾驶台睡觉,无人瞭望。

19日0430时,“三无”渔船航行至位置38°24′.38N/117°58′.48E,右舷过255#浮标,航速约6节。

19日0432时,“三无”渔船距“仕泰XXX轮”约1.1海里,航速约6.1节。

19日0436时,“三无”渔船航行至位置38°24′.81N/117°59′.24E,航速约5.6节。此时当事人凡XX看到对向行驶船舶,摘空挡,左满舵,两船发生碰撞,“三无”渔船向右倾覆。之后“三无”渔船驾驶台右侧墙体和右舷舷墙与“仕泰XXX”轮右前船壳板再次擦碰,“三无”渔船沉没。

七、事故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三无”渔船船上人员顾X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

“三无”渔船打捞费用、修理费共计为23万,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约为23万元人民币。

八、事故原因分析

 “仕泰XXX”轮违反《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三无”渔船违反《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九、事故责任认定

本次事故为船舶碰撞责任事故,“仕泰XXX”轮与“三无”渔船应承担对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