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 “3•29”“冀滦渔0xxx8”与“JRXX9”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海事局  2020-07-03 14:20:46

曹妃甸“329”“冀滦渔0xxx8”与

“JRXX9”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2020年3月29日1445时左右,天津某公司所属的散货船“JRXX9”轮,从曹妃甸西锚地进一港池过程中,与渔船“冀滦渔0xxx8”轮在一港池口门外(北纬38°55′4,东经118°27′2)发生碰撞。事故造成“JRXX9”轮船船头左舷船壳擦伤掉漆,“冀滦渔0xxx8”轮右舷船中至船尾变形开裂,右舷大部分肋骨变形受损,形成了一个大约18米长,6厘米宽的缝隙,造成机舱底舱漏水,直接经济损失大约20万元人民币,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环境污染,构成小事故。

二、船舶、船员与船公司概况

(一)船舶概况

 1.“JRXX9”轮

船名:JRXX9        船体材料:钢质

船籍港:天津        总长:96.9米

总吨:2972吨         载重吨:4999吨

船宽:15.8米         型深: 7.4米

主机类型:内燃机     主机功率:1765KW   

建造厂家:临海市航畅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安放龙骨时间:2007年11月12日

2.“冀滦渔0xxx8”轮

船名:冀滦渔0xxx8           船籍港:嘴东

渔船编码:1302242017XXXXXX  船舶识别码:ZZ

船舶类型:国内捕捞船        船体材质: 木质  

建造日期:2017年9月20日

建造厂家:唐山曹妃甸区泽辰渔船修造有限公司

船长:25.2米   型宽:5.68米    型深:2.0米

总吨:90吨     净吨:28吨

主机功率:90KW    主机型号:SC7H135CA2

船舶所有人:桑XX(个人)

地址:滦南县南堡镇南堡一村

(二)船员概况

1.“JRXX9”轮

该轮实际配员12人,符合最低配员要求。事发时,涉事船员证书信息如下:

船长:林XX,男,1987年*月*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7年9月27日签发的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BJA1212017XXXXX,有效期至:2022年9月27日。

大副:施XX,男,1988年**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7年12月4日签发的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大副证书,证书编号:BFA1222017XXXXX,有效期:2022年12月4日。

水手:李XX,男,1976年**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6年9月28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BJF1452016XXXXX,有效期:2041年9月21日。

2、“冀滦渔0xxx8”轮

该轮为捕捞渔船,事发时船上共6人。

船长:桑XX,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渔港监督处2018年11月20日签发的小于45米渔业船舶船长证书,有效期2023年11月19日。

(三)船公司概况

“JRXX9”轮船公司概况:

“JRXX9”轮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均为:天津某公司

“JRXX9”轮管理公司为:天津某公司,

“冀滦渔0xxx8”无船公司。

(四)检验审核情况

1、“JRXX9”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JRXX9”轮航行区域为近海,持有天津海事局签发的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国籍证书有效期:2016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4日

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2017年11月19日-2022年11月18日。

最低配员证书有效期:2016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4日。

“JRXX9”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2、“冀滦渔0xxx8”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冀滦渔0xxx8”轮为国内捕捞船,持有农业部滦南渔港监督签发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与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国籍证书有效期:2018年4月10日-2023年4月9日。

所有权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三、气象水文情况

根据曹妃甸区气象台提供的天气、海况信息,结合曹妃甸交管中心值班记录及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时,船舶观测天气为少云,能见度4海里以上,南风5级,中浪。

四、事故经过

根据“JRXX9”轮和“冀滦渔0xxx8”轮相关船员询问笔录和曹妃甸交管中心VTS系统回放视频整理。

“JRXX9”轮于2020年3月29日1400时由曹妃甸西锚地起锚开出,准备靠泊一港池通用码头501泊位,进港航行过程中,船长口述他与大副、一名水手都在驾驶台,船头也有水手瞭望。“冀滦渔0xxx8”轮1330时从嘴东渔船码头出发到作业区进行捕鱼作业,船长口述他自己在驾驶台操舵。通过曹妃甸交管中心VTS系统回放视频显示,碰撞事故发生前九分钟的1436时,两船位置与航行状态如下图所示:

图片1.png 

根据视频显示,“JRXX9”轮在航行过程中,一直处于缓慢加速状态,从1435时6节航速到事故发生的1445时的8节航速,一直都未采取减速措施避免紧迫局面,且航向从15度缓慢转为事故发生时的34度,没有遵守避碰规则保速保向要求。“冀滦渔“02288”轮在“JRXX9”轮左前方60度,1435时航向125度,1145事故发生时航向129度,航向没有大的变化,航速也没有变化,一直保持在6节左右。

两船发生碰撞前位置与航行状态如下图所示:

 图片2.png

两船在碰撞事故发生时的位置与航行状态:

 图片3.png

五、事故损失情况

1.“JRXX9”轮船头左舷有多道划痕,小片油漆被刮落,损伤比较轻微。

2.“冀滦渔0xxx8”轮右舷损伤比较严重,船中至船尾变形开裂,大部分肋骨变形,形成了一个大约18米长,6厘米宽的缝隙,造成机舱进水。

3.此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海上污染事故。

4.此次事故造成双方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0万元人民币。

六、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相关船员进行询问,对现场进行勘察,结合其他调查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主要原因

1.“JRXX9”轮

该轮在长达10多分钟时间不断加速航行,同时航向不断缓慢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两船中的一船应给另一船让路时,另一船应保持航向和航速;及《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八条第二款: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的任何改变,如当时环境许可,应大得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应避免对航向和(或)航速作一连串的小改变。

2.“冀滦渔0xxx8”轮

该轮在事故发生前对交叉会遇局面估计不足,始终保持6节速度匀速航行,也没有大幅改变航向,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六条:须给他船让路的船舶,应尽可能及早地大幅度采取行动,宽裕地让清他船。

(二)次要原因

1.“JRXX9”轮驾驶员没有采用良好船艺操纵船舶,在紧迫局面发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正确的避碰措施。

2.从本次事故中可以推断,“冀滦渔0xxx8”轮船员在局面判断上出现失误,人员素质、安全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七、事故责任判定 

“JRXX9”轮在本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冀滦渔0xxx8”轮负次要责任。

八、安全管理建议

(一)“JRXX9”轮

1.公司加强对所属船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严格对照公司体系流程要求,督促船员落实强化安全意识,尽职履责。

2.当班船员总结吸取教训,船长及驾驶员组织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严格按照避碰规则操纵船舶。

3.船长加强对船员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学习教育。

(二)“冀滦渔0xxx8”

1.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避碰规则学习,采用良好船艺操纵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