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河北海事局  2022-02-17 12:42:32

2021年,在交通运输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河北实际,励精图治、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3586”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河北海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的新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按照《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严格履职尽责

2021年,河北海事局聚焦安全监管主责主业,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开展入秦船舶“百日会战”,举办“陆海空天”船舶溢油应急演习,建立“2+2”海上溢油应急协作机制,实行旅游船艇“挂图作战”,圆满完成“保安全、保清洁、防疫情”三大任务,牢牢守住“两区三线”,连续16年保持旅游船艇监管“四零”记录,暑期保障工作再创历史最好,得到李小鹏部长肯定批示。启动电煤、LNG运输保障方案,研究制定应急举措,建立海事企业联动的保供模式,全力保障能源运输通道的安全高效畅通。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抓“两个清单”,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部门协同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联合涉海单位开展河北辖区“商渔共治2021”联合行动、非法内河船治理黄渤海“净海行动”和“清海”系列行动、“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安全共治成效显著。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国际航行船舶入境管理,有序管控船员换班,强化一线执法人员防护,实现辖区船舶船员疫情防控零输入。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代部海事局起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修订《河北海事局港作船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制定海上风电通航安全和船舶试航两个监督管理规定,弥补相关领域制度空白。印发《河北海事局法治建设发展规划》,将法治建设作为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十四五”期间的法治工作任务进行谋划、分解、部署,将法治思想理论转化为全面建设法治部门的生动实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的修订发布情况及时启动“立改废”工作,清理3次规范性文件清单,修订4个、新增2个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管理的机制要求实现海事监管与《海安法》的有效衔接。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党组有关要求,重新修订《河北海事局工作规则》等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就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制定、海事规范性文件修订、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23次、局长办公会14次,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领导班子合力不断增强。推进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修订《河北海事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工作须知》,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目前我局内聘公职律师19人,外聘法律顾问5人(含分支机构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成型。积极落实《河北海事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须知》,切实做好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落实执法责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海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河北海事局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按照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我革命、自我革新的原则,建立整治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处理,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持续推动海事执法队伍建设迈向新阶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提出“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十条指导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作用,转变执法理念,杜绝利益执法、粗暴执法、随意执法。深入推进《河北海事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落实,开展执法记录仪专项督察工作;以门户网站和内网0A办公系统为依托,定期做好执法公示;以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为基础,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完善制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调整局执法督察委员会组织架构,加强执法督察的组织领导,探索执法督察、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工作巡察、督查督办的“五督联动”新格局,增强监督执纪合力。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交关于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为船舶尾气遥感监测能力建设贡献海事智慧。印发《中共河北海事局党组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启动为期4个月的“冀海清风2021”执法专项行动,解决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涉嫌收取“好处费”等沉疴顽疾,降低廉政风险,树立清正廉洁的河北海事铁军形象。组织开展新进执法人员“阳光护苗”工程,为新进执法人员配置“护苗套餐”,强健新进执法人员执法体魄,帮助和引导新进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提高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

六、畅通救济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工作须知,完善行政复议、诉讼的处理流程机制。修订举报投诉工作须知,优化局长信箱、网站执法举报投诉栏目、信访举报栏目及功能要求,理顺相关流程,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普法任务,制定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面向河北辖区港航企业、到港船舶开展主题普法,开展以“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及“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力发挥普法工作的教化作用。

七、提高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全面回顾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引领局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信笃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学头雁作用,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新入局和新晋升公务员职级的干部职工进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干部职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年度法制培训和执法队伍轮训,以“处长讲法”的方式学习宣贯《海安法》,丰富执法人员知识储备;开展执法人员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执法人员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全方位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培育执法人员职业操守。

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了今后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措施。近期,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即将出台法治海事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北海事局将密切关注交通运输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新规定,在制度层面研究制定我局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不断提高政治机关意识,夯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基础,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执法机关,在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贡献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