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口岸进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秦皇岛海事局部分)
序号 | 收费主体 | 项目名称(散杂货)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服务内容 | 收费形式及依据 | 备注 |
1 | 海事局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 0.3元 | 吨 | 赔偿船舶油污损害 | 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3号) |
注:1.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适用本表。
2.收费形式是指该项收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者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按实际情况分别填写“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秦皇岛口岸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秦皇岛海事局部分)
序号 | 收费主体 | 项目名称(散杂货)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服务内容 | 收费形式及依据 | 备注 |
1 | 海事局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 0.3元 | 吨 | 赔偿船舶油污损害 | 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3号) |
注:1.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适用本表。
2.收费形式是指该项收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者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按实际情况分别填写“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附件: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