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30401010006 | 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 任** | -- | 2023年12月13日,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秦山2号泊位的航海星辰轮进行登轮检查时发现,该轮于2022年10月增加一台甚高频无线电装置(FT-805),该设备具有海事局检验报告,并登记在2023年11月23日颁发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但船长任**并未将该设备在该轮的船舶电台执照上登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船长任**为该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 | 罚款人民币八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三)项,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