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东港海事处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国裕701”轮

秦皇岛海事局  2024-03-19 13:45:31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

[2024]040102000411

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

--

2024年3月8日,秦皇岛海事局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靠泊于东港区302#泊位的“国裕701”轮进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记载所配备甚高频无线电话(VHF)型号为JHS-770S,而该轮《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记载所配备的甚高频无线电话(VHF)型号为NCM-1770,经查,该轮所配备甚高频无线电话(VHF)型号变更为

NCM-1770,船长张**未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的变更手续,存在变更许可事项的,未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船长张**为该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

罚款人民币八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三)项。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2024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