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预防 2019年第1期

河北海事局  2019-03-12 16:20:59

   

 

20191



强化春季大天气安全意识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春季来临,秦皇岛海域大风天气多发,渔船活动日趋频繁,沿海水域船舶碰撞事故进入多发期,严重影响海上安全形势,给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秦皇岛海事局提出以下安全建议,广大航运企业、船员朋友参考:

一、船舶要提前做好防抗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准备,及早部署防抗任务,及时接收天气预报或天气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落实”;

二、航行中船舶接收到大风等恶劣天气气象信息后,及时寻找合适地点采取避风等有效预防措施,确保船舶及船员人身、财产安全;

三、锚泊船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安排人员保持对驾驶台有效值班及船舶巡视。密切关注本船及周围船舶动态,对船舶连续定位,保持安全距离,在规定的频道保持有效守听,加强与周围船舶的有效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可能发生的危险,必要时采取抛双锚、备车等安全措施;

四、系泊船上各岗位人员要做好值班和现场安全巡视工作,合理增加缆绳的数量并确保各缆绳受力均匀。特别要在适当位置合理配备碰垫等器材,减轻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五、进出港船舶,切忌冒险航行,应根据本船的载货情况和当时风流的影响,保持安全航速进出港,密切关注船位、航向、航速,空载船舶进出港口时应保证适当的压载水,减少船舶受风面积;

六、船公司要保证在恶劣天气中的不间断安全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及早接收、处置各种安全信息,并加强与船舶之间的沟通联系,对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信息,及时传达至船舶,督促船舶做好恶劣天气下的海事安全预防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航运公司、船舶均应服从、配合海事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积极落实海事部门制定的安全防抗措施,减少险情、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