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

河北海事局  2017-04-01 16:59:52    来源:办公室

一、 以海事“三化”建设为统领,增强倡议软实力

(一)继续以“三化”统领事业发展一是结合我局独有的文化底蕴,践行海事核心价值观,创建符合海事特色、凸显单位特点、形式内涵丰富的文化建设载体,抓好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二是跟进研究部海事局“三化”建设指标体系建设,对标部署推进标识、量化、评估和考核;三是按照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标准和制度体系要求,全面加强派出机构海事“三化”建设;四是推进执法流程、服务标准、行为规范、视觉形象四统一工作;五是按照局“三化”建设总体规划任务,结合“十三五”强局目标和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形成新的结构框架,确定工作任务。

(二)坚决锁定“十三五”强局目标。一是围绕 “十三五”任务手册中确定的10大方面、87项倡议任务、288项落实措施,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标准,确保件件落实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着手制定“十三五”细化目标中期验证评价方案和目标任务延续性评估方案;三是紧密结合当前新形势,按照转型升级新需求,从发展理念、管理模式、执法方式方面深入研究新任务,适时补充、更新任务手册。

(三)加快建设“四全四系统”。要推动“四全四系统”建设成为由执法监督向职能服务转型,实现粗放式发展到智慧海事升级的前沿阵地。一是以点带面,以装备设施建设为先行,在全局工作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进一步融入“四全四系统”建设理念,促进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系统提升;二是应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大数据思维、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不断完善“四全四系统”建设的内涵和外延,确定阶段性突破重点;三是按照上级部署,实施VTS标准化建设,完善重点水域电子巡航和动态管控力度。

二、构建“本质安全”长效机制,实现责任网格化

保安全是海事部门的核心使命,责任网格化是保安全的有效方法。2017年的安全工作更是一项责任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局上下必须将安全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要突出抓好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安全保障,确保万无一失。

(一)持续完善四大体系。总体上要面对新的发展时期、新的发展阶段和新的发展任务,围绕亮点的可持续性做文章。散货船、涉水工程和应急防备3个体系要继续在构建促进社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构建本质安全长效机制等方面走在前面;规范管理体系则要为各方面转型升级做好制度和程序支撑。其他方面:一是更加注重整体架构和配套体系的相互衔接、彼此呼应;二是更加注重经验的总结、筛选和推广,进一步发现问题、把握规律;三是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提出的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船舶、船员的信用评价机制,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导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规范》,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思路;四是继续夯实综合管理体系这个基础,尤其要让其在执法风险防控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五是继续深入跟进并有计划的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着手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其统筹“四大体系”建设的效能。

(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一是推进监管责任网格化,以全面履行海事行政执法责任为纲,加强顶层设计,梳理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目标考评、绩效考核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边界清单。责任网格化不仅指管理区域的责任划分,而且还包括管理业务的责任划分。要建立“四横四纵”式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四不两直”的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模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重大事故及隐患约谈和挂牌督办;三是做好签证取消向实施进出港报告制的平稳过渡,实现由静态审核为主的事前监管向动态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升级;四是研究落实《海环法》取消港内涉污作业审批要求,结合扁平化监管模式改革,探索开展现场综合执法,增强一线的执法能力;五是深化“平安船舶”专项行动,跟进四类船舶监督检查指南工作进展,督促船方建立安全自查制度,实施船舶安全监督选船系统,健全船舶安全检查信息通报机制,推进海运老旧运输船舶、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按交通运输部总体安排,筹划渤海水域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开展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沿海“碧海行动”集中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二是做好通航功能水域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常态化治理;三是开展船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两员)考核;开展船舶燃油质量专项检查,全力保障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四是落实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精神,强化船舶大气污染监管能力。

(四)完善海事管理手段。一是继续推进电子巡航和海空巡航,做好旅游旺季防污染和北戴河海域巡航值守,研究制定河北海上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商渔船安全会商机制;二是完成《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三是实施航行管理与信息查询系统二期项目;研发“近岸电子巡航功能模块”“海上应急搜救电子沙盘演练系统”“基于AIS、北斗的渔业船舶搜救和预警平台系统”四是完善“一中心、四基地”建设,推进检验检测中心和溢油应急回收船等项目实施;五是开展船舶污染应急专项演习,提高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资源统筹的应急机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工作。

三、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服务便民化

(一)继续服务国家倡议实施。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工作的统一部署,跟进落实渤海中西部水域航路、锚地等通航资源共享和监管区域调整事宜;推动建立津冀水上交通安全区域监管协作模式和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开展跨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搜救、污染应急等模式的合作研究;二是跟进研究河北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总体部署,发挥海事职能优势,不断丰富手段,提升服务保障倡议规划实施的主动性;三是深化“单一窗口”平台建设成果,继续做好现有服务领域的拓展升级,继续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同,跟进研究区域港口一体化进程,努力使海事服务更便利。

(二)继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跟踪服务秦皇岛海上巴士工程和海上休闲平台旅游项目,配合地方政府抓好北戴河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及功能提升;二是统筹做好黄骅港20万吨航道通航及后续通航安全监管等工作,保障船舶安全进出港常态化;三是做好提升唐山京唐港集装箱班轮、大型矿石船舶进出港效率研究;协助推进唐山港煤炭码头、京唐港区深水航道工程建设;四是开展40万吨船舶进出曹妃甸港适应性研究;设立三港池待泊区,推进曹妃甸港锚地扩容,设立LNG船舶、危险品船舶专用锚地;五是服务省政府申请设立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便利运输水平,努力使海事服务更有效。

(三)继续服务船员权益保障一是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推进落实船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二是进一步提升船员服务水平,做好《2006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工作开展外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履职管理与权益保障研究;三是推进船员现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船员管理与各项海事业务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四是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课堂、进航运企业的“双进”活动,努力使海事服务更便民。

(四)继续提升政务办理效率。一是继续推进各级政务中心(大厅)由“窗口型”向“职能型”转变,探索建立海事窗口“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化业务办理便民举措;二是进一步 改版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扩建河北海事手机客户端推进船员网上自助业务咨询,同时探索实行远程受理业务指导;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受理标准,继续开展好音视频巡查,深化“四零”服务创建成果,努力使海事服务更规范。

四、融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实现监管智慧化

(一)推进创新创造成果向高端专业化升级。一是大力支持散货船监管(牛阳)工作室、压载水(张波)工作室、新立工作室和ISM分委会(三室一会)相关工作,力促有形成果在业界取得新突破;二是制定科技专家人才准入标准,初步建立科技专家人才库,开展科技项目成果评估和推广;加强海事调查官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队伍等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争取在系统影响力方面有新突破;三是推动国际前沿研究,持续推进压载水公约履约,跟踪并承担北太和西北太相关工作,争取在提交提案上有新突破。

(二)推进现代监管手段向技术密集型升级。一是升级移动海事动态监管系统,提升移动执法终端在现场监管的利用率和利用效能;二是做好辖区船岸视频通讯系统前期准备,编制工可和初设;三是完成船员智能考试考场设备升级改造,启用船员智能考试、评估系统;四是构建通航信息动态数据库,实现资源的及时更新与实时查询;五是按部海事局安排,推广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及集成系统。

(三)推进业务合作模式向互联共享式升级。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河北省电子口岸公司的合作,加快推进电子口岸与海事数据交互系统建设;二是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统一申报、审批子系统,完善联检海事业务相关功能;三是继续完善与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的合作机制,推动既定合作项目落地

五、建设国内一流执法队伍,实现管理扁平化

(一)推进法治海事建设。一是编制《河北海事局法治海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继续推进“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工作。融入诚信河北建设,加入执法查控体系;二是及时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并跟踪部海事局《政务公开指南》和《执法业务流程》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我局相关文件;三是积极推进《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推进海事法治建设;四是制定《河北海事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规范职工工作纪律;五是完善“月巡季评”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案卷评查工作制度,促进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双提高;六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制度,研究起草海事监管事项清单,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程序和标准和海事执法业务网上监督制度,深入推进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二)深入推进机构改革。一是完成基层执法模式改革,从构想方案到配套制度,都要认真谋划,改革后要使海事执法更加注重现场监管,实现由上级机关统筹向执法层级法定转变,并根据部海事局出台的方案,统一思想、平稳推进、执行到位;二是继续推动唐山曹妃甸处调整为分支机构、沧州局基层海事处设置两个问题的解决;三是梳理秦皇岛通信中心岗位职责,强化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推进《河北海事局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五年计划》实施,着手部署高素质管理人才、高层次执法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和高水平师资人才4个培养工程;二是开展第二期小型公务船艇培训;继续组织开展上船轮训工作,促进海事基础专业知识普及化;三是按照部海事局部署,调整海事“结对子”方案,明确新的工作思路,推进干部历练培养的双向交流;四是承办直属系统船舶防污染与应急技能比武、举办2017年船舶安全检查员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业务型、拔尖型人才,力争好成绩。

六、支持内部管理创新变革,适应发展新常态

(一)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一是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框架,理顺预算编制权责,优化评审机制,完善管理流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行VTS运行费和船舶运行费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二是完善基本支出定额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三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会计基础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提高风险防抗能力;四是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工程项目审计,扩大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范围;推进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向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并重转变。

(二)做好规费征稽管理。一是做好签证取消后的规费征稽工作,优化三级稽查机制,推进海事处现场稽查和现场监管业务相融合;二是建立健全代收单位信用评级和诚信管理机制,实施义务缴费人信用分级管理;三是配合部海事局做好涉企费税调整评估调研,推广港口建设费海事直收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系统 、“义务缴费人及预收款管理软件”。

(三)推进装备设施管理。一是密切跟进部海事局“十三五”规划调整和新一轮海事布局发展规划编制;二是做好年度建设项目的任务分解和跟踪督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三是跟踪“曹妃甸VTS改扩建工程”“北戴河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沿海甚高频系统改造工程” “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改扩建工程”和“唐山海事局20米级新型船”前期工作,做好秦皇岛海事局40米巡逻船的建造管理;四是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格执行去年年底发布的发文起草及审核责任清单和工作处理时限要求,加强日常督导,确保落到实处;二是严格工作目标和考评指标日常督导,加大会议部署事项的督办催办力度;三是推进工作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形成初步实施方案;四是继续完善电子公文流转系统,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五是按照部海事局4A系统二级部署要求,实施无纸化办公集成改造。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组织凝聚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党组、河北省委及部海事局党组的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更好的培养并管好用好干部,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不断增强党组引领强局建设的强大凝聚力、向心力和驱动力。全局上下必须驰而不息地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打造务实、硬朗、活力的局风。务实就是要依法履职、服务人民,无论做什么决定、办什么事情都要于法有据,而且要出实招、接地气,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硬朗就是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讲效率,使夙兴夜寐、敢于担当、争创一流成为风尚;活力就是崇尚创新、激情担当,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严肃问责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想干事、敢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