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与天津海事局设立 “津冀跨域通办窗口”

河北海事局  2025-04-25 13:58:50

4月24日,河北海事局与天津海事局签署了《海事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备忘录》。河北海事局牛国旗副局长、天津海事局柴进柱副局长出席签约仪式。

河北海事局、天津海事局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探索制定跨域通办事项受理标准和审批流程。在各分支机构政务中心开设 “津冀跨域通办窗口”,建立代收转办、受理审核结果互认、线上协同办理等机制,实现不同海事行政主体之间的“跨域通办”。本次签署的备忘录约定,对在河北辖区、天津辖区登记的沿海航行船舶,试点开展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电台执照核发等 7 项事项跨域通办。同时,支持曹妃甸海事局与东疆海事局在两地自贸区 “先行先试” 开展其他海事政务服务事项 “津冀海事政务事项跨域通办”,条件成熟后复用推广。

备忘录的签署,将更好地统筹津冀海事政务服务资源,为河北海事局、天津海事局创新实施“新船开航”“船舶交易”等“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场景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推进海事服务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