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事局发布今冬明春电煤运输保障十三项举措

河北海事局  2021-10-20 08: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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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冬明春电煤运输保障工作,沧州海事局从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大局出发,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辖区实际发布《沧州海事局今冬明春电煤运输保障十三项举措》。

一、建立保障联动机制,主动服务企业。加强与电煤航运企业、船舶、代理等单位沟通,建立电煤运输保障联动机制,提高重点企业运输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二、科学统筹谋划,提高电煤船舶周转效率。紧盯电煤运输形势,优先保障目的港电煤供应紧张的船舶进出,确保电煤船舶高效周转。

三、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打造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督促载运煤炭船舶及其公司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和货物申报制度,开通煤炭船舶证书办理“绿色通道”,推行海事政务“全年服务不打烊”。

四、优化船舶安检机制,提升电煤船舶安检效率。优化选船机制,优先保障电煤船舶接受安检。

五、整合区域海事执法资源,发挥渤西海事协同共治示范区效能。加快推进渤西海事协同共治示范区建设,联合天津大港海事局、山东滨州海事局共同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将渤西水上通航环境推向更高水平,共同维护区域电煤海上运输安全。

六、强化海事、航保融合发展,合力保障电煤运输。发挥海事、航保“一体两翼、融合发展”效能,提高导助航设施维护检修频次,确保导助航设施效能完好。

七、创新赋能,大力支持电煤航道拓宽升级。紧紧着眼于电煤航运企业需求,倾力打造黄骅港“陆海空天”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全力支持煤炭港区7万吨级航道双向工程,赋能黄骅港电煤下水通道大升级、大畅通。

八、以案为鉴,开展电煤船舶隐患“靶向”检查。分析典型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原因,梳理高频风险因素,现场执法人员根据高发隐患对电煤船舶实行“靶向”检查,严防事故、险情发生。

九、服务为先,缩短违章处理和海事调查时间。对电煤运输船舶的违章行为,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压缩处罚、海事调查时间。

十、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电煤运输通道清爽畅通。加强电煤码头、港池、航道、锚地巡查,及时消除海上交通安全隐患。

十一、做好气象预警,制定针对性保障措施。做好恶劣天气预警,提醒电煤船舶做好防抗。强化与港航企业联防联动,全力做好水深维护、破冰抗冻等工作。

十二、加强应急值班,做好水上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应急值班,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海上搜救和防污应急准备工作。发挥渤西海事协同共治示范区搜救和防污染应急合作机制效能,为区域应急搜救能力再加一份力。

十三、慎始如终,紧抓疫情防控不放松。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疫情防线。指导企业、船舶和船员开展防控,强化口岸部门配合协作,要求一线海事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