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关于公布河北辖区2022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1-12-02 09:54:46

为做好河北辖区2022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公布如下。

一、2022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2年上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考试形式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

1

理论

补考

3月9日至3月19日

3月29日至3月31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2

理论

补考

4月25日至5月7日

5月17日至5月19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3

评估

补考

4月25日至5月7日

5月23日至5月27日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备注:部分评估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气象传真图分析、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操作级船员(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2年上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考试形式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

1

理论

补考

3月9日至

3月19日

3月29日至3月31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2

理论

初考补考

4月25日至5月7日

5月24日至5月26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3

评估

初考补考

4月25日至5月7日

5月16日至5月20日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备注:部分评估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2年上半年GMDSS操作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2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考试形式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

1

理论

初考补考

4月6日至

4月16日

4月26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2

评估

初考补考

4月6日至

4月16日

4月27日至4月29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3

理论

初考补考

5月25日

至6月4日

6月14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4

评估

初考补考

5月25日

至6月4日

6月15日至6月17日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备注:部分评估项目如通信英语听力与会话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2022年上半年港作船船员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根据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报名(秦皇岛兴荣海事中等职业学校联系电话:0335-8606936,0335-8606956;沧州海事学校联系电话:0317-4741765)。

三、2022年上半年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依据辖区实际海况及气象条件等因素,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将在4月15日后根据各培训机构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4月15日前不安排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四、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考试计划(如引航员及非自航船船员考试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安排予以实施。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成绩查询

每期适任考试,我局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cspur.msa.gov.cn)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建议使用搜狗、火狐等网页浏览器登录)开通当期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

(一)初考考生(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应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局政务中心(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考生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并完善个人服务簿资历等信息后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初考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后,于考试开始前5日内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二)补考考生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完成缴费,于考试开始前5日内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另依据规定,未在我局参加初考的考生,只能参加我局理论科目的补考,不能参加评估项目的补考。

(三)我局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试成绩,考生可在申报系统中船员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个人成绩。

六、其他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鉴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需要,对考生有关要求将在当期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生须知中予以说明,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二)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按上述考试计划做好船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三)考试计划如有变更,我局将通过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河北海事船员之友”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予以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查询。

咨询电话:0335-5366936,5366937(驾驶专业)

0335-5366991,5366992(轮机专业)

0335-5366798,5366799 (考试报名及缴费)

河北海事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