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客船海船船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北辖区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客船海船船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辖区实际,我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客船海船船员管理办法》(冀海船员〔2016〕67号)进行了修订,请认真组织研究,并将修改意见于2020年6月20前反馈船员管理处。
联系人:吴祥文;联系电话:0335-5366822
邮箱:hbmsaw@sohu.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客船海船船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河北海事局两港间不足50海里客船海船船员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河北海事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客船海船船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