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开部门:曹妃甸海事局 填报时间:2023.7.20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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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罚字[2022]040401003511
| 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
| 王** | 2023年7月10日,在通用510泊位,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唐山港集3”轮无线电通信日志中未对SART、EPIRB的设备测试进行记录,记录工作由二副王**负责,存在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 2023.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