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2020年第三期海事预防

河北海事局  2020-11-09 15:05:34

曹妃甸海事局季度事故预防

 

2020年第季度,曹妃甸辖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3起。


事故典型案例1:2020年8月25日0835时,天津海运有限公司所有的JY19”轮从曹妃甸三港池中物码头离泊出港过程中行驶至A9与A7灯浮之间时,船舶搁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污染,构成小事故。


事故典型案例2:2020年8月29日2235时左右,A.S.C公司所有的“M.A”轮在开往天津港锚地过程中,与从天津港开往澳大利亚的CLC公司所有的“F.S”在曹妃甸西报告线附近发生碰撞,事故造成“F.S”轮船首受损,“M.A”轮右舷5-6舱船壳轻微变形,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污染,构成小事故。


事故典型案例3:2020年9月22日2037时左右,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干货船XCH”轮,在从天津港驶往韩国过程中,在航行至曹妃甸定线制水域警戒区过程中,与西北航行李驾驶的渔船JLY4022”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JLY4022”轮船头受损,船舶无进水,“XCH”轮船体无破损,2舱部分围栏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污染,构成小事故。


针对本季度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提出以下预防建议:一是对于辖区新开通运营的码头,要有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到港船舶进行有效提醒,确保船舶驾驶员熟悉航道的分布及水文气象特点,为船长操纵提供有效的支持保障。码头要及时清理航道周边的碍航物,对于不作业的施工船舶要提醒其让请航道。在航行至该水域的船舶,驾驶员要谨慎驾驶,时刻保持安全航速航行,确保船位在航道有效水深范围之内;二是在通航密集区,特别是定线制水域附近航行的船舶,要及时与来船保持有效沟通,穿越交通流的船舶要特别谨慎驾驶,及时让请过往船舶;三是对于航行在警戒区水域的渔业船舶,要遵守海上避碰规则,保持有效瞭望,对于出现交叉相遇局面的态势,要及时有效判断,提前采取避让措施。


下季度对我辖区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寒潮大风、冰冻等恶劣天气,按照我局每年的险情事故数据统计,冬季是全年险情、事故最多发季节。为此,建议辖区码头、港航等作业单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一是加强防抗寒潮大风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大风、大雾、冰冻等灾害的处置能力。公司、船舶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相关船岸联合演习及时检验船舶应急反应须知,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强化现场监管。全面、深入、细致地查找辖区港航企业、涉水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四类重点船舶”“陆岛运输船”“施工船舶”“油料供受船舶”的防抗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措施及时有效,及时开展救生设备的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联系,强化预警预防,增强船员安全意识。在寒潮大风来临前提前部署防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动向,多渠道及时获取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加强船岸联系,公司将收集到的恶劣天气信息,及时通过有效手段传递至船舶,为船舶提供有效的岸基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严格遵守船舶相关禁限航的相关规定,严禁船舶超抗风等级、超辖区开航及靠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