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11.16”“嘉城9”轮搁浅事故调查报告

曹妃甸海事局  2018-01-03 10:34:36

曹妃甸“1116”“嘉城9”轮

搁浅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201711161915左右威海嘉城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散货船“嘉城9”轮在曹妃甸三港池C支航道出港过程中因避让渔船不及时,偏离航道后搁浅,后经拖轮协助后脱浅,事故造成“嘉城9”轮舵杆变形,直接经济损失大约20万元,未发生污染,未发生人员伤亡,构成小事故。

二、调查简况

事故发生后,曹妃甸海事局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当事船员、查看船舶相关证书文件资料等途径,共取得:1)调查询问笔录4份;2)船员资料4份;3)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1份;4)船舶相关资料17份(“嘉城9”轮17份);5)现场勘查照片及调查录音。

三、船舶、船员和船公司概况

(一)船舶基本数据.

1.“嘉城9”轮船舶数据

船名:嘉城9           船籍港:威海

船舶种类:干货船                 建成日期:1992年06月01日

船体材料:钢质         船舶识别号:CN199****4112

总长:90.35米         船宽:13.20米

型深:7.10米          总功率:735KW

总吨:2498                 净吨:1398

(二)船员概况

     1.“嘉城9”轮核定最低安全配员11人,该船本航次实际配员14人,其中船长一名、大副一名、三副一名、水手三名、实习水手一名、轮机长一名、二管轮二名、机工三名、大厨一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

(三)船公司概况

1、“嘉城9”轮船公司概况

“嘉城9”轮船舶所有人为:吴加成,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西路193号7B1302室。

“嘉城9”轮船舶经营人为:威海嘉城海运有限公司,地址为:威海市环翠区古陌路78号4楼。

“嘉城9”轮管理公司为:威海嘉城海运有限公司,地址为:威海市环翠区古陌路78号4楼。

(四)检验审核情况

1、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嘉城9”轮航行区域为近海,持有威海海事局签发的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2、安全管理证书情况

“嘉城9”轮现持有的安全管理证书为威海海事局签发,签发日期为2017年2月12日,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3月01日。

3、船员证书情况

“嘉城9”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四、气象水文情况

根据曹妃甸海事局煤码头雷达站气象观测仪气象信息记录,2017年11月16日1900时,平均风向225°,风力2-3级。

结合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时,船舶观测天气良好,落潮,能见度很好,西南风3-4级。

五、事故经过

根据“嘉城9”轮相关船员询问笔录和相关书证整理。

“嘉城9”轮本航次自曹妃甸中石油基地码头309泊位装载3600吨水渣粉,目的港到龙口。

2017年11月16日1805时,“嘉城9”轮自中石油基地码头申请开航。解缆离泊后,1827时锚离底,申请上线出口。1915时左右航行到C9号浮筒时,船长发现航道上有4-5条小渔船碍航,船长连续叫了右舵10,右舵15,右舵20,向右偏离航道大约0.2海里,因回舵不及时导致搁浅,后经过测量,确定船首坐底。经船长尝试自行脱浅,2030时左右,在全速后退下,逐渐脱浅,在测定船位后,确定船尾有浅滩,由于回旋半径不足,致使船尾再次搁浅。因情况不明,船长申请拖轮协助,0350时,在曹港拖25协助下,“嘉城9”脱浅,并由拖轮拖回港池内抛锚,后经检查主机,舵及油水舱等部位,发现舵杆有变形,其他无损坏。

六、事故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嘉城9”轮船舶尾部搁浅致使船舶舵杆受损变形,未发生污染,构成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计约20万元。

七、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通过对相关船员进行询问,结合其他调查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嘉城9”轮船长未能运用良好的船艺操纵船舶,应急处置措施不当。船长在发现航道上有碍航的渔船时机过晚,以至于在避让过程中,驶出航道。虽然船长多次来过中石油码头,但是仍然对辖区通航环境不熟悉,以至于在船头搁浅后,贸然动车全速后退,造成船尾再次搁浅。

八、事故责任判定

本次事故是由“嘉城9”轮单方引起的水上交通事故。“嘉城9”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九、安全管理建议

1.船舶管理公司应加大对船长及高级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2.船员,尤其是值班驾驶员在进入航道时,要提前熟悉航道及港口水域通航环境,消除麻痹大意思想,谨慎操作驾驶。